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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五年的孩子竟是丈夫私生女!妻子一怒告前夫
2016-12-15 羊城派 吐槽帮
世道艰险,姑娘们可要擦亮眼睛啊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梁安仪

(内文名字皆为化名)

漂泊在广州的张菲很“受伤”。

20多年前,张菲与心仪的男子结为夫妻,育有一女,生活平淡幸福。

约在十年前,有“爱心”的婆婆抱回一新生女婴,要求儿子儿媳对其收养并视为己出。

谁知“养女”竟是丈夫婚内出轨的私生女!而且丈夫借故离婚后旋即与情人结婚,另组新家。知道真相后的张菲怒告前夫,索赔15万。记者今天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结此案,支持原告部分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故事要从这一年说起...

在广州花都和清远打工的张菲与李民约于1997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张菲生育了女儿李萍。

在2008年期间李民的母亲从外面带来一个刚出生的女孩,当时称是一位互不认识的未婚先孕的女子生下来的孩子,该名女子拒绝抚养孩子,李民的母亲获悉后就抱了过来,并要求张菲与李民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抚养。

而张菲因自己想生二胎(当地政策允许)就予以拒绝,但李民及其母亲极力劝说张菲,主张先收养了孩子再说。

无奈之下,张菲唯有把小孩李英(小孩原用名李芬是张菲起的,但李民偷偷上户口时改为李英,后来张菲才知道最初这个名字是其亲生母亲所起的并被李民所采用)当作女儿抚养。在此期间,张菲一直不知道李英真正的出身来历。

直到2011年许,张菲准备生第二胎,但是李民居然瞒着张菲拿准生证(张菲为生二胎已办好的准生证)为李英上了户口,导致张菲无法生育第二胎。

图文无关 图/资料图

而且当她要求李民把李英名字更改成李芬时,李民并不予理睬。这时候,张菲隐约感觉到,实际上李民一家大小事都不与自己商量,没有把自己当家里人看待,也不尊重自己。

在张菲看来,李民时常无理取闹,挑起矛盾吵架,让双方觉得小两口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就这样,张菲和李民双方最终在2013年办理了离婚登记,结束了夫妻关系。

然而,事情还没结束。

在偶然的机会下,张菲获悉这样的事实:李民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女同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生下小孩(就是她的“养女”李英),期间该女同事和案外一男人结婚并生育有另一个小孩。在张菲、李民离婚后,这名女同事随即离婚并与李民结婚,两人重新组织了家庭。

回忆过去,审视自己破碎的家庭,张菲认为,李民及其女同事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李民不忠于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孩子。更恶劣的是李民还伙同其家人欺骗张菲抚养李英长达5年之久,张菲用于李英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超过10万元。

张菲和李民离婚时,张菲考虑到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李萍一个保障,把所有房产都分割给了李民,李民也承诺将来的房子归李萍。但李民的行为,让她认识到这根本不可能实现双方当初财产分割的目的。李民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张菲,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李民告上法庭,以求公道。

法官怎么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民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女李英,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且李民对张菲隐瞒该事实,导致张菲误对李英进行了抚养。

依常情常理而言,假如张菲明知该事实,则其不可能自愿收养李英。李民的行为,一方面侵害了张菲的人格权,使其遭受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另一方面使其遭受了抚养费损失。

故此,李民应对张菲的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后法官酌定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

来源|羊城派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责编|胡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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