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关悦
广州海关9月1日通报,近期该关连续查获走私黄金珠宝首饰案,共涉及案件当事人12人,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金项链、钻石、彩色宝石等一批,案值约574万元。海关提醒,携带高价值珠宝过关需主动申报。
据通报,日前,广州海关隶属天河车站海关从4名拟前往香港的旅客身上查获黄金制品9.94公斤,案值约300万元。涉案人脖颈上戴了成人手指粗细的金项链,每条约有四五斤重。
广州海关隶属番禺海关近期也创下了5天内连续查获6宗走私珠宝首饰入境案件的纪录,共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K金饰项链、手链、镶嵌首饰、彩色宝石等1847件,案值约76万元。
同期,广州海关隶属白云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1名外籍男子携带宝石入境,当日白云机场海关关员在检查一名由曼谷飞抵广州的外籍男子的行李时,在该名男子的行李中查获违规携带的红宝石、蓝宝石共72枚,案值约18万元。
广州海关隶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近期也查获一起旅客捆绑藏匿珠宝首饰进境案,这名旅客用塑料袋将各类钻石、宝石、半宝石及首饰成品等包装好,再分类捆扎,藏在前后裤袋和袜子里,海关查验时,从他身上发现的装有珠宝的大小袋子摆了满满一查验台。
广州海关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旅客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出境重量限50克,超出50克的,需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机构,验明所带金银及其饰品名称、数量后,申领《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查验放行。
进境旅客带进金银及其制品,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视同进口货物,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由海关予以征税放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羊城派
责编|郑宗敏
图片|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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